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要義之一。
即構建一個“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的民主法治型和諧社會。
而道教經典《道德經》曰:“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边@就是說,“道”是無為的,無為即是一種有為。倘若君王能夠持守這“無為而無不為”之道,萬物就會歸向于他。
依古推今,在當前全面推進和諧社會構建的進程中,我們完全有必要時刻銘記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所在。唯有如此,才能在面對社會上一些人因私欲膨脹而做出為非作歹、貪贓枉法等不和諧行為時,更好地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制定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律法規,進而真正實現民主法治,從而“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黨始終與人民群眾共命運”。
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同時,也還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而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將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因此,我們在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同時,也要注意方法,做到“治大國若烹小鮮”(即治理大國,要像烹煎小魚一樣,不要常去翻動它,否則就會將小魚煎得支離破碎)。保持大政方針的相對穩定性,避免人民因政策的變來變去而難以適應,感到煩悶,對執政者失去信心。
縱觀和諧社會理念的演進過程,從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未來社會將是一個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前提的聯合體,到毛澤東同志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提出了要妥善處理社會各方面、各階層之間矛盾的原則和方法,再到鄧小平同志在撥亂反正后提出的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指明了方向的統籌兼顧和安定團結的思想,顯然,“中共中央明確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念,是在繼承的基礎上對馬克思主義的新展”。
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們的黨會帶領全國人民不斷開拓民主法治建設新局面,進而達到“其政悶悶,其民淳淳”的和諧社會新景象。